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如何选址?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 未知 发布日期: 2021-04-27 17:50
由于医院污水来源复杂,成分复杂,含有病原菌、有毒有害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病和潜伏性传染病等特点,如果不加以有效处理,将成为传染病传播的重要途径,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所以,必源环保小编认为医院需设置污水处理设备来处理院区的医疗污水。
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污水排放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维修管理和运输等因素,确定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在当地夏季主导方向下,医院主楼的污水处理装置位置宜设置在风向上。在病区、居民区等建筑物之间应设置绿化防护或隔离设施,以减少臭气和噪音对患者或居民的干扰。而且应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方便污水排放和污泥贮存和运输。
专用废水处理
各医疗机构的特殊排水应分别收集、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装置。
综合性医疗机构中设有感染性疾病科的排污单位,应将传染病病房的污水与非传染病病房的污水分开,设置专用化粪池,收集传染性废物,如粪便排泄物,经消毒处理后,其上清液可与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合并处理。
是否有放射性废水需要排放到医院污水处理装置?放射性废水经处理后,不能直接排入医院污水综合处理系统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各类特殊的医疗废物必须单独收集和处理,其中低放射性废水必须通过衰变池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因此,很容易看出,上述两个标准对于处理后的放射性污染废水是否需要排放到污水处理设备中有不同的要求。环境标准着重于对放射性污水的控制,标准要求贮存放射性污水需要达到10个半衰期总β≤10Bq/L才能排出,但是,在用碘-131治疗甲癌的医院中,由于碘元素的易挥发性,其测量值低于实际值,10个半衰期的贮存时间不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如放射性污水排放不达标,则排放到污水处理设备中,对处理者造成辐射伤害。
许多病人可能患有多种疾病,而且医院的诊断和治疗场所都需要消毒,因此医院放射性污染废水除了放射性外,其实也可能含有病原菌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必源环保小编建议在放射性污水清洁解控后,还是应该排入污水处理设备中去去除其它有害物质的。